尊敬的网民,您好!您于2018年2月7日给县委书记留言,咨询大学生回乡创业补助等问题,阜南县委立即安排县人社局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大学毕业生回家就业、创业政策主要有:
1、根据中国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202号)文件,对于回家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可以到创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或乡镇社保所申请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3年,政府贴息。
2、根据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阳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阜人社[2016]53号)文件,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科技型、现代服务型小微型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创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领取一次性5000元创业扶持补贴。
您说的在非公职机构回家就业、创业每个月有800元补助的情况,根据南人社发[2017]17号文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400元,其中财政按照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见习补贴,见习对象为毕业1年内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时间为6个月。
另外,对于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等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助。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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