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初赛及推荐省级复赛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5〕4号,附件1)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省级复赛的通知》(鄂教高函〔2015〕23号,附件2) 文件精神,现将我校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初赛及推荐省级复赛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校级初赛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科技处、学工处、团委等有关部门联合主办,教务处牵头实施。大赛委员会名单如下:主任:邓磊 副主任:李军、周腾蛟、谭德宇、唐敦双、谢晖 委员:各学院党委书记、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各主办单位副职 二、大赛简介、参赛指南 详见《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生参赛手册》(附件3)。 三、参赛项目及要求 参赛项目要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1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涉及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且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2015年应届生,不含在职学生);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且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鼓励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五、校级初赛流程 (一)参赛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2015年7月30日 1.网上报名。拟报名参赛的团队可按申报书参考文本(见附件4)准备相应材料,于2015年7月30日前登录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官网进行报名,也可通过大赛移动端报名(下载大赛APP或订阅大赛微信公众账号)。
2.提交材料。2015年7月31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及打印版提交至教务处学生创新教育管理科(行政楼217室)。 (1)《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申报表》(一式五份,网上报名结束后,系统自动生成“申报表”); (2)项目计划书(一式五份,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的项目计划书,实践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的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3)知识产权或物权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等(一式五份); (4)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一式五份,仅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的提供)。 (二)项目初评 初评时间:2015年8月3日,对参赛资格和项目计划书进行初评,遴选参加校级展示及答辩的参赛团队。 (三)项目现场展示及答辩 现场展示及答辩时间:2015年8月4日,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每个项目现场展示10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
(四)奖项设置与结果公布 校级赛设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具体名额视参赛数量而定,获奖项目学生核记创新学分,2015年8月5日公布校级赛结果及推荐省级复赛项目。 六、省级复赛项目推荐 获学校推荐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团队,须于2015年8月14日前登陆报名系统,进一步完善项目申报材料。 参赛团队须提供一分钟展示视频、《项目计划书》PDF 文件、用于项目展示及答辩环节的ppt文件,参赛材料请于8月15日下午3:00前以电子版形式通过报名平台提交组委会(《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 PDF 文件,大小不超过 30Mb;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 1G),为参加省级复赛和全国总决赛做准备。 七、工作要求及说明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大赛的宣传动员工作,按照不低于在校生数1.5‰的比例(即每700名学生应推荐1项)组队参加校级初赛。学校按省教育厅分配的名额(省教育厅要求不低于校生数1‰的比例)择优推荐项目参加省级复赛。 2.当前,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互联网+”大赛的组织工作规格之高、召开专门会议次数之多,史无前例。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工作研究,重点从近年获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挑战杯”竞赛项目或学生创业实践项目中挖掘遴选,精心组织,加强指导,为团队报名参赛创造条件,保质保量完成竞赛组织工作。
3.获学校推荐的参赛项目按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重点项目资助,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享受国家大赛相关支持政策,获省、国家表彰的项目,学校给予相应奖励。 4.对积极参与大赛并取得较好成绩的单位,学校在申报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和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予以优先支持。 5.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更多详情可登录教育部大赛官网查询: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5〕4号) 附件2:《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省级复赛的通知》(鄂教高函〔2015〕23号) 附件3: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生参赛手册 附件4:参赛申报表(参考文本) 教务处 招生就业处 科技处 学工处 共青团委员会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