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毕业后,如果想自己创业,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大学生大学毕业后,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且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的,市财政将给予相应的就业岗位补贴,这项补贴工作满一年后发放一次,连续补贴两年。
以下分别列举就业补贴和创业补贴的申请流程。
一、就业补贴申请流程
1. 申请条件
(1)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学生及休学创业青年;
(2)毕业前6个月内及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
(3)有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含自谋职业)本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
2. 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年度及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毕业的高校生若选择自主创业,可凭身份证、毕业证(附有《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以及创业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对于那些已经成功经营个体工商户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其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金额,将给予相应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这项补贴标准为创业者应缴纳全部社会保险费的50%。这一政策鼓励毕业生积极创业,为他们的创业初期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
(2)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在毕业后的五年内,若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并在工商登记注册后持续正常经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将获得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补贴。同样,对于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只需在工商登记注册后连续3个月及以上在所注册的经营单位内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获得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这一激励措施旨在支持并鼓励毕业生创业初期的经济稳定,帮助他们更顺利地发展自己的事业。
3.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窗口工作人员初审材料通过后,将相关情况汇总报送至同级人社部门;
(4)人社部门复核认定条件;
(5)财政部门根据复核认定条件情况予以补贴;
(6)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二、创业补贴申请流程
1. 申请条件
(1)本市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和休学创业大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
(2)首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自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之日起1年内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3个月以上的。
对于初次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对于毕业两年内初次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小微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于正常经营满6个月以上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对于初次创业并自筹资金不足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2. 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复印件;
(7)如外地户籍需提供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北京户籍需提供申请人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京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需提供在读证明(在读院校为学生处、保卫处、就业指导中心等部门开具);非京高校大学生需提供《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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