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的创业痛点是( ) 关于启动第七届安徽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遴选的通知

各学院: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决赛将于2021年10月在南昌大学举行。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

各学院: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决赛将于2021年10月在南昌大学举行。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入推进我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号)要求,经研究,安徽省教育厅决定于2021年4月至8月举办第七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备战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在第七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决赛中取得更好成绩,经学校研究,现决定启动第七届安徽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园选拔赛,面向全校遴选具有较好创新性、可行性的项目给予专项培训和辅导。

一、大赛简介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已经成为覆盖全国所有高校、面向全体大学生、影响最大的高校双创赛,是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平台,推动产学研用结合的关键纽带,是检验学校“双一流”“高水平”大学建设成效评价的重要考量指标之一。

2021年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共青团中央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南昌大学、南昌市人民政府和井冈山市人民政府承办。2020年第六届大赛有117个国家4186所学校的147万个项目、631万大学生报名参赛;我校在第六届大赛中取得了较好成绩,获得国赛银奖1项、铜奖3项,获得省级金奖7项,银奖6项,铜奖13项。

二、总体目标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传承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聚焦“五育”并举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推进赛事组织线上线下相融合,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创新创业盛会。

——更中国。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体现红色基因传承,为全球创新创业教育提供中国经验、中国模式,提升高等教育感召力。

——更国际。汇聚全球知名高校、企业和创客,融入经济双循环创新浪潮,搭建全球性创新创业竞赛平台,提升高等教育影响力。

——更教育。建设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实践平台,提升青年学生的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和创新创造精神,展现高等教育塑造力。

——更全面。形成创新创业教育在高等教育、留学生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各学段的全覆盖,打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各环节,提升高等教育引领力。

——更创新。优化竞赛形式与内容,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助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国家创新发展,提升高等教育创造力。

三、主要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建构素质教育发展新格局,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四、组织机构

成立安徽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下文简称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工作,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主任,教务处、校团委、学生处、研究生院、校工会、校友会、互联网学院、新徽商创业教育工作室相关负责人作为委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的赛务组织、培训辅导、项目评审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互联网学院。

各学院应分别成立大赛工作小组,并指定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相关负责同志承担本学院参赛团队的发掘等工作,确定一名本院教师或辅导员与互联网学院联系,对接相关的工作、组织报名参赛、协助联系指导老师,并做好相关协调保障工作。

五、大赛内容

(一)赛道安排

大赛分为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增设产业命题赛道(赛道方案另行发布)。参赛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主赛道或红旅赛道比赛(一个项目只能参加一个赛道),产业命题赛道方案另行发布。

(二)赛道要求

各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具体要求见附件2“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中的相关内容。

1.主赛道

主赛道类型包括:“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大赛不只局限于有“互联网+”概念的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其他学科竞赛等项目参赛。项目报名时,须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合理选择项目类型。主赛道共分为以下五个组别:

(1)本科生创意组

往届的创意组是本科生、研究生在一个组比赛,今年将本科生单列一组,使得本科生组的获奖几率提高。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3)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5)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赛项目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紧扣“建党百年”主题,大力弘扬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将红色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贯穿“四史”教育,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厚植学生“爱党爱国”情怀;聚焦革命老区,开展公益创业,引导师生服务乡村振兴,在全国范围内打造一堂主题鲜明的思政大课、实践大课。

其活动主题为:青春领航乡村振兴红色筑梦创业人生。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2)创意组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组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我校全体在读和毕业5年(含)以内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以及在编教师(师生共创组),并符合各组别的特定要求。在校生以项目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项目创始人原则上为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报名参赛、项目组织等工作。

每位参赛人员最多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项目创始人,但可以作为项目成员参加其他项目(参与项目不超过3个)。跨校组建团队的,项目创始人须由我校学生或毕业生担任。

六、赛程安排

(一)2021年5月12日至6月5日——学院组织申报阶段

各学院大赛工作小组负责本院作品的征集、汇总、资格审查及推荐等工作。大赛各级赛事均采用同一个网上报名系统。参赛团队必须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注册并报名参赛,不同组别的参赛学生需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组委会将定期依据系统统计的数据对各院系参赛报名情况进行通报。

(二)2021年6月6日至6月10日——全校作品初审阶段

校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学者组成专家委员会,评选并公布入围专项培训与辅导班的项目名单。

(三)2021年6月11日至6月20日——专项培训与辅导阶段

学校将邀请大赛评委、全国相关行业专家和往届大赛优秀指导教师等对入围团队进行专项培训与辅导(具体培训安排另行通知)。为鼓励参赛,大赛网上报名结束后,组委会将继续遴选优秀项目进入复赛。

(四)2021年6月21日至6月28日——全校作品答辩阶段

入围校级答辩的参赛团队继续完善作品。校赛组委会将组织金奖答辩,专家委员会通过书面评审和线上答辩两个环节,评选出金奖作品,未通过金奖答辩的作品获银奖。

七、奖项设置

(一)比赛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若干名、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具体数量视作品数量和质量而定。获奖团队的学生将获得相应的创新创业教育考核分,并在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评优工作中依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给予倾斜。

(二)对于获得省级和国家级奖项的团队,学校将给予配套奖励,并认定团队成员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考核等级为优秀。国赛获奖项目指导教师将根据学校的相关文件给予相关奖励。

(三)凡成功入围校赛复赛、省赛、国赛阶段的团队,团队指导教师将按照学校政策予以奖励,对成功入围省赛阶段的团队优先推荐申报下一年度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八、工作要求

(一)“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我校2021年创新创业教育重点工作之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完善机制、扩大宣传,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参赛学生的人次数,一般不少于本学院学生总数的20%。学校对各学院大赛组织工作进行考评,包括参赛项目数量和获奖情况,作为大赛“优秀组织奖”的依据。

(二)各学院要注重鼓励开展师生共创,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要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创业大赛项目组队参加;要深挖校友资源,寻找、动员、帮助符合参赛条件的校友(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参加;要大力组织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用师生创新创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服务精准脱贫扶贫。

九、参赛资料提交要求

(一)资料内容

1.商业计划书。参赛项目必须提交完整商业计划书一份(竖版PDF形式,页面大小为A4),内容自定,相关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等,作为附录材料置于计划书主体部分后,如附录页数过多须适当压缩或删减。

2.参赛作品申报表。按要求下载填写,在大赛系统报名时,将《申报表》放置在计划书的第一页,与计划书合并提交。

鼓励各项目提交项目PPT、项目展示介绍视频等作为支撑材料。2021年申请结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团队必须报名参加大赛。

(二)提交方式

1.大赛官方系统提交。参赛项目一律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注册并报名参赛并上传参赛资料,系统操作方法参见下述链接:

校赛报名截止时工作人员将统一在后台下载参赛项目的资料,在此之前,团队可修改重新上传参赛资料。

2.参赛备案。为及时掌握参赛团队的信息,通知最新赛事动态,请参赛团队填妥《参赛作品申报表》后,院系统一汇总后于6月1日12点发送至组委会邮箱,作登记备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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