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 •业• 攻 • 略
为了做好拉萨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金融支持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风险补偿基金撬动银行信贷资金的作用,切实解决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资金紧缺难题,推动西藏自治区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藏党发〔2017〕9号)、《西藏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藏财金字〔2017〕37号)的有关规定,借鉴国内有关地区经验,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建立了拉萨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是啥???
拉萨市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统筹整合财政资金,为在拉萨市自主创业的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建立的风险补偿基金,是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开发的政银合作模式。
1.风险补偿基金由市人社发起设立;
2.金融机构以此基金作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担保贷款的担保,放大倍数,提供信贷资金支持;
3.风险补偿基金担保暂不向借款人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贷款对象及货款用途
1.高校毕业生联合创办的小微企业货款对象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微企业:
(1)企业职工总人数在20-100人之间
(2)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就业人数分别达到企业现有职工总数的20%、2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
2.个人创业担保货款对象
具备一定创业能力的西藏生源高校毕业生(含中职生),毕业五年内(返乡创业大学生毕业10年内),符合法定劳动年龄,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人社部门办理了《就业创业证》,经过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并在拉萨市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
注意!!!
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
(1)从事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产业政策、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生产经营活动;
(2)在银行有不良信贷记录;
(3)财务制度不健全、经营及会计核算混乱;
(4)无按期还本付息能力,经营状況恶化且难以改善;
(5)涉及重大民事、经济纠纷,且没有最终认定结果;
(6)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信誉状况不良,或者最近3年曾有不良经营和违约记录;
(7)其他不能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的情形。
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自主创办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或从事个体经营
3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获得营业执照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5.货款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市场前景,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6信用良好,无到期未还的金融债务;
7在贷款人处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同意授权贷款人从约定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及应当由借款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明确的贷款用途:
1.能够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用于企业创立初期的经营周转,补充高校毕业生创业经营活动所需周转资金
2.符合拉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的项目及购置与经营活动相关的项目
3.其他符合银行贷款目的的项目
4.本办法项下的贷款用途不得用于股票投资、经济实体注册资本金或其他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禁止的经营项目和用途,不得办理借新还旧。
贷款额度
创业担保贷款、还款计划和计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商定,对有发展前景、信用好、有还款能力的经营项目,贷款额度可以适当放宽,但最高不超过50万元。联合创业小微企业吸纳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根据企业生产发展实际情况扩大申请担保贷款规模,最高不超过200万,货款主体必须是公司法人或实际控制人。
贷款期限
风险补偿基金项下担保贷款期限,必须符合人民银行关于货款的相关规定,根据经办银行具体贷款品种决定,货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于信用记录和还款情况良好的借款人,到期可续做,最长不超过10年。借款人提出展期且担保人同意继续担保的,经办银行按规定可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一年。
展期内不贴息。
特别注意
对于报送虚假材料和项目,恶意套取资金、逃避债务等行为的借款人,银行应当及时将其列入征信系统黑名单,基金管理单位及时在本辖区予以通报。
基金管理单位在以后的项目合作中,应当对有相关信息的合作方予以排除。
敲黑板划重点,报名开始了!!!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9日—9月5日
报名地点:拉萨市人力资源市场2楼第三极众创空间
我就问你还在等啥!不等了对吧……
那就报名呗!!!
报名方式及筛选
有意向贷款且符合上述要求的创业企业
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拉萨市人力资源市场现场报名
再次确认
《担保贷款所需材料》
1、申请表(现场领取)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及近期免冠照片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就业创业证》和《创业培训合格证》
6、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7、贷款项目计划书
8、银行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光大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查询信息)
如有任何问题:请致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