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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四川开放大学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方案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联系人登记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登记表 四川开放大学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
四川开放大学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一、大赛目的
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在四川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内发现、培养和选树一批创新创业典型,激发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提升创业能力,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真正做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推动四川开放大学创新创业工作深入开展,形成新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灵活就业,自主创业,为行业发展和社会经济建设作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
1.四川开放大学设立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负责决定大赛重要事项。
组委会主任:四川开放大学党委书记谭文劲、党委副书记、校长杨俊辉。
组委会副主任:党委副书记李建川、副校长吴兆华、副校长刘纯龙。
组委会成员:招生学生和系统建设处、教务处、信息技术中心、宣传部、科研处、文法学院、教育学院、工程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农林卫生学院(乡村振兴学院)(以下简称五大学院)部门负责人。
组委会工作组设在招生学生和系统建设处学生科。
四川开放大学设立创新创业大赛专家委员会,由四川开放大学副校长刘纯龙担任主任,教务处、科研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聘请省校专家作为委员会成员,负责对各分校参赛团队和项目进行审议并指导。各市县电大开大以及两直学院设立本校大赛工作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本校/本院比赛组织工作。三、参赛对象
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2016年6月之后毕业),且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内(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四、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五、比赛赛程
(一)赛前动员阶段(2021年5月上旬)
省校组织召开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省赛前动员暨培训视频会议,进行赛前动员和培训指导。
(二)项目组织阶段(2021年5月上旬至6月1日)
各市县电大开大、学院按通知要求,根据自身特色和近年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广泛挖掘自身优势和特色,在2021年6月1日前按照省校提供的模板填写《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登记表》(见附件5)及项目计划书。
各市县电大开大、学院提交的项目可由省校专家担任指导老师,也可自行安排指导老师,如自行安排,请在《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的备注上填写“自行指导”,并在提交汇总表的同时提交指导老师的联系方式。
(三)正式报名阶段(2021年5月上旬至6月1日)
所有参赛项目必须经大赛专家委员会审核,学生根据审核反馈意见进行修改,专家委员会反馈后学生方可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学生必须以“国家开放大学四川分部”名义参加大赛职教赛道比赛。赛事咨询可通过“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微信公众号或拨打省校电话()进行咨询,参赛团队可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资料下载板块,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
(四)省级复赛赛前辅导阶段(2021年6月25日-7月中上旬)
6月25日至7月中上旬,由四川开放大学大赛组委会确定进入复赛项目名单,指导老师、校外专家对进入省级复赛的项目进行指导打磨,各参赛团队根据指导意见进行修改,在此基础上参加省级复赛,项目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以四川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五)全国总决赛阶段(2021年10月下旬)
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由国开大赛专委会聘请专家对参赛团队进行专项培训与现场指导。
六、大赛评审规则
校级评审规则参照国赛评审规则,国赛评审规则将在近期公布,可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具体内容。
七、奖励机制
四川开放大学大赛组委会对在国赛或省赛上获奖的项目给予奖励,设立优秀组织奖、项目创新奖与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
八、宣传工作
省校由宣传部负责大赛相关的宣传工作,各市县电大开大、两直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广泛组织师生观看大学生创新创业题材电影《当我们海阔天空》,激励更多学生了解“双创”、投身“双创”。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参赛进程和进展情况,对大赛中获奖的参赛团队进行广泛宣传和报道,树立创新创业典型,促进创新驱动创业、创业引领就业。
九、其他
本方案由四川开放大学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2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职教赛道方案
(教高函〔2021〕2号文附件3)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立职教赛道,推进职业教育领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学生开展就业型创业实践。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1.创新类:以技术、工艺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核心优势;
2.商业类:以商业运营潜力或实效为核心优势;
3.工匠类:以体现敬业、精益、专注、创新为内涵的工匠精神为核心优势。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1.职业院校(包括职业教育各层次学历教育,不含在职教育)、国家开放大学学生(仅限学历教育)可以报名参赛。
2.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本赛道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
1.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或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2.创业组
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即2016年6月之后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只能参加创业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技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且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详见附件1)。
四、奖项设置
1.本赛道设置金奖50个、银奖100个、铜奖350个。
2.本赛道设置院校集体奖20个,省市优秀组织奖10个(与高教主赛道合并计划),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
五、其他
各地要成立有职业教育部门参与的职教赛道工作小组,推进各阶段的赛事组织工作。
本附件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3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联系人登记表
市(州、行业)开大(电大)
联系人
分校
手机号
微信号
QQ号
通讯地址
备注:包含各县级分校的联系人。
附件4:
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
序号
分校
参赛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学号
身份证号码
年龄
参赛组别
项目所属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