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农业项目 begin–>关于举办中国农业大学“兴农杯”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位同学: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涉农高校的书记校长和专家代表的回信精神

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涉农高校的书记校长和专家代表的回信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要求,贯彻落实《中国农业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了更好营造校园创新创业氛围,挖掘并扶持优秀创新创业项目,举办中国农业大学“兴农杯”创新创业大赛。现就做好中国农业大学 “兴农杯”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的各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强农兴农为己任 创新创业建新功

二、竞赛简介

中国农业大学“兴农杯”创新创业大赛以推动“创意、创新、创业”体系建设为目标,以培养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与创业能力为主旨。竞赛采用“一杯多赛道”制度,包括创业计划赛道、创业实践赛道和青春红旅赛道,每个赛道下依据参赛作品类型和参赛人员构成来划分不同组别进行竞赛。

三、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中国农业大学就业创业办公室、校团委;协办单位:本科生院、研究生院。

2.竞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由相关校领导担任组长,各承办单位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承办单位相关人员及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创业)、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实践教育)的院领导组成,负责统筹指导竞赛活动的全面开展。下设院级竞赛执行委员会,具体负责学院层面的竞赛工作开展。

3.竞赛设立校级评审委员会。校级评审委员会由学校承办单位相关人员以及聘请的相关学科专家、投资人、企业导师等组成。学院对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开展推荐等工作。

四、参赛对象

1.创业计划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团队负责人需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2.创业实践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团队负责人需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或毕业5年内学生(2015年及之后的毕业生)。同时,参赛团队负责人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人代表。

3.青春红旅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团队负责人需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或毕业5年内学生(2015年及之后的毕业生)。

五、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要突出原始创意价值,在商业模式方面具有完整性与可行性,同时具备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参赛项目重点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特色鲜明、创意独特、竞争力强的农村创业创新项目,范围包括现代种养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乡村服务、文化创意、农村电子商务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产业以及各类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能够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能够促进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相结合等。

2.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竞赛章程相应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详见附件1、2、3。

六、赛程安排

时间拟计划安排如下:

1.报名阶段(4月下旬-6月15日):学生按照竞赛要求对参赛项目进行完善,准备相关的申报材料和实物(具体要求见附件5),将完整的报名材料及《中国农业大学“兴农杯”创新创业大赛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6)打包后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文件名为“参加的赛道名称+项目名称+负责人”。并进行竞赛项目在线申报,具体在线申报方式见《中国农业大学“兴农杯”创新创业大赛线上报名指南》(附件7)。

2.审核阶段(暂定):项目审核阶段分为院校两级。审核通过项目进入竞赛。

3.初赛阶段(暂定):由主办单位聘请相关评委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排名前20%的作品进入决赛阶段,排名前20-40%的项目拟授为三等奖,排名最后60%的项目作品直接淘汰。

4.决赛阶段(暂定):由主办单位组织评审专家对进入决赛的作品进行现场答辩或者视频答辩(具体方式另行通知)产生各赛道的一等奖和二等奖。

5.优秀成果展示阶段(暂定):“兴农杯”创新创业大赛优秀项目成果将进行展览,各参赛项目负责人需完成展板制作并提交,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奖励措施

1.竞赛设学院团体奖、优秀组织奖。竞赛在团体奖评选时,以获奖项目的推荐学院计算参赛团体得分,不以获奖项目负责人所在的学院计算参赛团体得分。团体总分包括学院组织情况得分(详见附件4)、创业计划赛道获奖作品得分、创业实践赛道获奖作品得分和青春红旅赛道获奖作品得分,四部分得分相加为团体总分。团体总分冠军获得“兴农杯”(流动杯),如遇团体总分并列,以获得一等奖的数量顺序排序,以此类推。累计3次获得“兴农杯”的学院,可永久保存“兴农杯”一座。团体总分亚军为第二名、第三名,团体总分季军为第四、五、六名。学校根据学院参赛作品数量、质量等综合情况,统一颁发优秀组织奖。

2.本次比赛将对参赛作品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根据各学院组织情况及申报情况统一评选优秀指导教师。获奖项目和指导教师,经确认资格有效后,由学校组织委员会向获奖项目、指导教师颁发证书。

3.优秀的获奖项目将推荐参加“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特别优秀的获奖项目可优先推荐进驻中国农业大学创业园区进行项目孵化。

4.立项或结项的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原则上应参加“兴农杯”创新创业大赛。未立项的优秀获奖项目,学校在国家级、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兴农”师生共创创新创业项目立项时会优先推荐。

5.学校现有奖励政策:《中国农业大学教育教学奖励办法》(2017年修订,中农大教字〔2017〕17号),《中国农业大学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中农大教字〔2017〕13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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