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无偿项目资助 科创要闻|最高50万!沈阳市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开始申报了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

申报及审核程序

(一)发布公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官方网站发布申报公告。

(二)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准备相关材料。向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营业执照由省、市级部门颁发的,向企业营业执照所填写的住所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

(三)审核。有关部门于2024年3月15日前完成申报材料审核工作。

(四)评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2024年3月15日起组织专家评审,采取百分制评分标准(评审细则见附件3),通过项目路演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评比,项目路5分钟(不超过5分钟),问答环节5分钟(不超过5分钟),评委打分1分钟。对成绩优异的予以资助奖励,其中:

1.毕业5年内的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驻沈高校大学生创业项目,原则上资助数量不超过申报数量的50%,且资助项目总数不超过20个。按照评分由高到低,第1名资助20万元,第2名至第3名资助15万元,第4名至第10名资助10万元,第11名至第20名资助5万元。项目总数不足20个的,各等次名额按相应比例调整。

2.经认定的留学回国人员(团队)创业项目不超过5个。评分90分及以上的资助50万元,评分80分及以上、90分以下的资助30万元,评分70分及以上、80分以下的资助10万元,评分60分及以上、70分以下的资助3万元。

(五)公示。市、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并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7天。

(六)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文公布。

(七)拨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市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并将资助拨付给落地项目企业对公账户。

注意事项

(一)所有申报信息的相关财务数据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

(二)从获得资助资金之日起一年内,项目落地企业应依法存在并正常运营或经营,不得迁出沈阳市,否则退回资助资金。符合我市“莘莘学子 逐梦沈阳”专项行动中多项政策的,仅可享受一次,且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三)所有申报材料必须如实填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按一定比例抽取申报项目进行财务核查。对于核查发现问题的项目须由所属市直主管部门或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进一步核查并作出说明。核查未通过的项目将取消本年度资助资格。

互联网加盟创业

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中国发布丨减税、场地免费,最高贷款额提至20万元 中国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2024-6-4 11:04:08

互联网加盟创业

大学生创业摆摊 女硕士摆摊烤脑花:看当代大学生奇葩创业

2024-6-4 11:05:14

个人中心
购物车
优惠劵
今日签到
有新私信 私信列表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