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
在我区创业的高校在校学生和毕业5年内大学生(指2018年6月30日以后毕业的大学生)实施的创业项目。高职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参照执行。
申报条件
1、参评项目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已依法在我区登记注册;
2、无违纪违法行为记录;
3、参评项目至少带动1人及以上就业(带动就业人员需在企业内参保,企业给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未缴纳社保需提供员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工资的流水证明;
4、参评项目具有较大的市场发展潜力或潜在的社会效益,科技含量较高,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产业政策;
已获得前两届优秀创业项目奖励的不再参评。
申报材料
1、2023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表;
2、项目概要及商业计划书;
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个人信用报告;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及缴纳社会保险材料;
5、申报项目商业计划书;
6、企业2022年度财务报表(个体工商户须填报2022年度现金流量表);
7、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等相关文件、资料。
奖励及政策
按级别颁发“自治区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XXX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XXX县(市、区)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奖牌,并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其中自治区奖励10万元,地级市奖励7万元,县(区)级奖励2万元。
申报程序
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按要求在7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平罗县就业创业服务局创业办公室。
联系人:丁阳千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