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培养方案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关于修订202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关于修订202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湘交院发〔2020〕60号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总体计划和实施方案,是学校组织和管理教育教学过程、实施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的主要依据。为适应新时代对应用型人才的多样化需求,根据《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性意见》(教发〔2015〕7号)、《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和学校人才培养发展规划要求,构建具有我校特色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决定启动202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指导性意见提出如下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应用型办学定位,坚持依法治校办学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内涵发展为主题;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深化产教融合,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对接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构建具有时代特点和学校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强创新创业就业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立德树人,全面发展

将立德树人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大格局。坚持全面发展,把思想品德、科学精神、人文素养、劳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反向设计,正向实施

认真分析国家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紧密结合专业特点,以应用能力产出为导向,按照“反向设计,正向实施”的原则,修订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新方案。按产业典型工作领域→领域核心能力→产出能力的培养方案→真实应用场景→产出应用真能力的流程设计,找准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关键,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培养具有真本领的应用型人才。

(三)强化实践,协同育人

结合行业企业发展需求,优化实验、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环节,构建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的实践教学体系,开展虚拟仿真和模拟实训实验室建设。开展基于问题、项目、设计的实践,培养学生的综合设计能力、探索创新能力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建立多元主体参与、资源共享的合作机制,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共同确定人才培养的规格标准,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

(四)整体设计,个性发展

按照规划性、系统性、针对性原则,加强课程体系整体设计,构建“通识课程+基础课程+专业课程+集中实践性环节+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更具弹性和个性的课程体系。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确保人才培养规格与要求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基础上,适当增加选修课程,推进学分制教学改革。根据学生个人兴趣和自我意愿,设置个性化专业选修课程,多方面满足学生发展需求。

三、课程体系

(一)课程结构

主要包括:通识课程、基础课程、专业课程、集中实践性环节、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1.通识课程

分为通识必修课和通识选修课。通识必修课程是构成本科学生知识和素质结构的基础性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类课程、大学英语、大学体育、心理与健康、军事等类别,是全校每位本科生必须修习的公共课程。

通识选修课程属于全校性的公共选修课程,分为人文社科、艺术审美、自然科学等类别,学生原则上必须跨学科特别是文理工交叉选课。各二级学院(部)应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师资条件推出5门左右通识课程,全校拟建设50门左右高质量的线下通识教育课程;基于超星尔雅通识课程平台,分类建设或选用50门左右通识教育在线精品课程,丰富通识教育课程资源。

2.基础课程

该类课程旨在夯实和拓宽学生的知识基础,增强学生的发展后劲。基础课程包括两类:一类是跨一级学科开设的学科大类课程;一类是一级学科范围内共同开设的学科专业基础课程。各学院要根据现有学科专业设置,整合教学资源,构建统一的专业大类学科基础课程平台,以满足按专业大类进行人才培养和教学组织的需要。

3.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主要培养学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是本科教育的核心组成部分,既体现专业培养目标,又体现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各学院必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明确各类课程在专业教育中的作用,科学设置专业教育课程体系;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和专业发展新趋势,将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及时充实到专业课程内容中,引导学生及时掌握学科领域最新研究进展和成果。

(1)专业必修课程。该类课程是体现专业特色的核心课程,包括必修的专业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专业主干课程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对人才专业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设置,要按照国家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科学设置;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反映学科专业特色。

(2)专业选修课程。该类课程是在满足各专业标准的基础上,为实现分类培养目标,支持学生的个性化发展而设置。专业选修课程应面向社会需求和学生发展要求,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充分体现专业发展特色,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每个专业原则上要开设不低于15学分的限选课程,和2-3门跨专业大类的任选课程,在确定这些课程的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及开课学期时,要主动与相关开课单位沟通协调。

4.集中实践性环节

集中实践环节主要包括军训、课程设计、学年论文、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集中实践环节,旨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各专业集中实践环节原则上不少于15学分。

5.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设置

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设置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提升学生创新创业就业能力。主要包括就业指导与创业基础课程和素质拓展。

素质拓展是大学生通过参加创新创业活动、社会实践、学科竞赛获奖,获取职业资格证书,主持或参与科学研究,发表研究论文、通讯报道、小说诗歌等方面所展现出来的个人创新创业素质能力。

(二)课程设置要求

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按照课程性质可以分为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按照修读性质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要特别注意以下各类课程的设置要求。

1.实践课程设置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行业的各类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与评估标准要求,结合理论课程教学进程安排,确定实践课程内容和教学方式,加强校企合作,构建协同育人实践教学平台,提高学生实践与创新创业能力

2.专业选修课程设置

围绕专业培养目标,科学合理设置专业选修课程。鼓励教师紧跟学科前沿和实际应用需要,结合专业特点和产学研合作开设具有前沿性、创新性的模块化课程,将产学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

四、编制细则与管理

(一)基本框架及要求

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框架如附录1所示,各项内容的编制按如下要求进行。

1.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确定。

2.修业年限及授予学位

明确修业年限及所授予学位的门类。

3.培养目标

按照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明确本专业的知识、素质和能力要求以及人才职业发展定位,字数一般不超过200字。

4.毕业要求

根据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评估标准,学校办学目标定位和专业定位,将培养要求分为思想品德素质、基础能力和专业能力要求。每个专业的培养要求细化为12-16点,并按A1、A2、B1、B2、C1、C2…依次编号。

5.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明确1-3门主干学科,6-10门核心课程。

6.主要实践环节

列举主要专业实验、各类实习、课程设计、学年论文以及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环节。

7.课程学时与学分分布及要求

(1)应完成学分要求

规定总学分和各类课程应修学分。

(2)课程学时分布

制定《各类课程学时、学分比例分配表》,明确通识课程、基础课程、专业课程、集中性实践环节、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学分及占比。

8.课程设置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矩阵

制定专业《课程设置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矩阵》,明确所开课程或课程类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强度。

9.培养方案进程安排

制定专业《教学进程计划表》,规定所有开设课程的课程体系、开课学期、修读性质、课程编码、课程名称、学分、学时、理论学时、实践学时、周学时、开课单位、考核方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课程编码采用6位数“B**△△△”表示。其中,“B”为本科课程识别号,“**”表示开课单位,“△△△”表示该课程的序列号。机电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护理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课部的开课单位号依次为“01~08”,通识选修课为“99”,其它教学单位的开课单位均为“00”。

(二)教学周安排

各本科专业教学时间(含复习考试)一般为160周,具体安排见附录2的表1和表2。

第八学期原则上不安排理论课教学,主要安排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技能训练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三)学分学时要求

按教学安排分为理论学时和实践学时,其中理论学时是指课堂讲授课时(包括专题讲座),以“学时”为单位计算。实践学时包括集中实践环节和实验实训课时,集中实践环节以“周”为单位计算。

1.总学分和学时

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总学分理工类专业为170-175学分,人文社会科学类等专业为160-165学分,其中理论和实验实训学时控制在2400学时左右,学分控制在130学分左右。理论与实验实训周学时原则上不得超过30学时/周,实践教学学时(学分)较多的专业,可适当减少理论教学学时(学分)。

2.学分学时计算标准

理论课(含课内实践)16学时为1学分;独立设课的实践课按32学时为1学分,集中实践环节1周为1学分;其它实践教学课程,以学时为单位安排教学的,32学时为1学分;以周为单位安排教学的,1周为1学分。通识选修课程的学时和学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3.课程学分的具体要求

通识必修课程30学分,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占总学分比例18%,理工类专业占总学分比例17%。通识必修课程由学校统一开设,具体课程和学分见附录1表2。

通识选修课程6学分,占总学分比例4%左右,属于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每个学生必须修满4门通识选修课程(6学分),其中至少包含1门艺术审美类通识课(1.5学分)。

基础课程由学科大类平台课程和学科专业基础课程构成,具体课程和学分见附录2表3,专业课程由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限选课程和专业任选课程构成。集中性实践环节旨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集中性实践环节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合计约120学分,占总学分比例73%左右;理工类专业合计约130学分,占总学分比例74%左右。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8学分,包括就业指导与创业基础课程(2学分)、素质拓展(6学分),占总学分比例的5%左右。

实践课程学分(学时)占总学分(学时)比例,参照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认证及评估标准设置。原则上人文社会科学类等专业占总学分的25-30%;理工类专业占总学分的30-35%;医护类专业见习、实习等教育实践环节不少于40周。

通识课程、基础课程、专业课程、集中性实践环节和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具体开设要求与学分比例情况见附录1表6。

(四)编制程序与管理

1.组织管理

成立校院二级领导小组,校级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处长为副组长组织制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协调制定的全过程管理;二级学院成立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的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组织协调等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方案并报送学校备案。

2.调研编制

按照学校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目标,各二级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突出服务国家产业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充分调研各专业人才企业行业需求,明确专业人才培养定位,深入分析专业人才所需能力的基础上,根据专业培养有关标准,明确培养规格及要求,科学合理构建各专业人才培养课程体系,起草编制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研讨审议

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及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指导性意见和各专业人才培养定位,组织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和企业行业专家(2-3名)对专业培养方案认真进行研讨、审议,并按要求提交给教务处,确保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课程名称的规范标准。除学校统一开设的通识教育课程、公共课程和基础课程以外,开课单位是其它学院的课程必须协商沟通后才能写入人才培养方案。

4.督查审查

教务处牵头组织有关专家,对二级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形成过程进行督查,查阅研讨、审议等环节的相关工作,同时将组织专家对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审查,并反馈有关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各专业培养方案。

5.审定实施

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对所有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五、本指导性意见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从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2020年7月16日

附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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