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记者从我市人社部门了解到,为有力推进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的作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长银发【2015】1号文件和吉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 推动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8号】文件规定,现对我市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作出以下调整。
一、为加大高校毕业生扶持力度,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国家规定申请额度不超过10万元的担保贷款,其中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予以重点扶持,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5万元。
二、申报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3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3份;
3、《就业失业登记证》及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4、反担保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2份,要求反担保人必须是国家公务员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反担保人无任何贷款,其工资未做过其他形式担保;
5、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经营用房为申请人本人的需要《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6、近期小二寸彩色相片2张;
7、复印件要求统一用A4纸;
三、办理程序
1、审核提供的资料;
2、填写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审批表;
3、现场考察;
4、公证;
5 、转经办银行放贷;
四、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支持大众创业,激励万众创新。有创业贷款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可拨打0437-,与辽源市就业服务局创业贷款担保办公室联系。
(记者 吕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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