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合伙,一个人出钱一个人出力,亏损了应该算双方的。
在合作开始前,双方签好合同,各占多少股份(即利润分成)如产生亏损,则按双方股份占比进行清算。
占比可以按50%计算,如果前期投入金额过高,与实际需要的劳动不成正比,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46或者37分都是可以的,不过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亏损,出金钱的人损失也是高的当然同样产生利润后收益也是高的。
总之两个人合伙做事业,先小人再君子,把所有可能涉及到的情况全部写到合同中,避免后期产生纠纷,也是对双方的负责任。
拓展资料:
合伙做生意的原则:
1.寻找合作伙伴,我认为这是合伙生意最重要的一个,不是说你随便找一个朋友来就可以了。
⒉.创业前和合作伙伴写好合同(协议),任何生意都是有风险的,不能光想象着美好,跟合伙人先说清楚即将做的事情的风险和利润,最好是客观的表述清楚,让对方去仔细思考其中的利弊。
再事先拟好各自的投入和利润分配,还有分工等细节,一定不要因为是好朋友觉得不好意思写合同或者协议。
一份清清楚楚的合同(协议),可以避免掉很多不可预知的麻烦出现。
所以在具体开工前,尽可能的多考虑到一些可能会造成合作伙伴中引发矛盾的问题,并且把它放在桌面上来谈好。
3.财务的管理,简单点说,如果2个人合伙,那么谁来管钱管账?这个在事先看似可以因为朋友感情而觉得无所谓的问题恰恰是很多合伙生意到最后做不下去的主因之一。
4.多交流沟通,合伙人之间一定要多交流想法和总结经验,并且要学会互相谅解。
交流其实是维持合伙人交情的润滑剂,随着事业的开始,可能会好也可能会遇上低谷,这种时候齐心合力就尤显重要了。所以很多时候要互相多交流各自的想法,多商量
题主所问以及对于该问题的描述都较为笼统,所以,我就大概的说下自己的看法吧!
咱们民间说法是:搭伙的生意不长久。这是有一定道理的。
为什么说它有道理呢?
首先,缺乏有效的协议,咱们国情是讲感情而比较排斥契约。这就为将来埋下说不清道不明的隐患;
其次,即使有协议,也多是有失公允的,多半朝着好的方面去规划,而很少会想到不好的方面。比如会想到赚钱了怎么分,但很少去想亏损了该怎么分责。
对比,题主可能已经在开始思考或面对“风险问题”了。那这个亏损一旦到来,该如何分担呢?
客套话先不说,先定君子协议,必须写明亏损共同承担,7:3或6:4都可以,但必须写明了,马虎不得。接着,一旦遇到不可控风险,也就是真的在亏损了,那除了按照协议来分责外,还得彼此做个长期的合作规划,而绝不是一亏损马上分道扬镳,只要还有一线生机就尽量要扭亏为盈,到时候可以将当初的亏损弥补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