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介绍了招商加盟的趋势和现状,可以看出只要选择了有价值的公司和品牌,的确是有利于一些没有经验的创业加盟者的。从考察项目到洽谈合作再到签订合同然后选址培训再到装修采购最后到策划开业,一整套流程下来在特殊的节点做一些特定的事情可以有效的规避一定的风险的。下面从考察前、合同签订前、权益受损后来具体看看如何有效的防范。
1. 必须实地考察
(1) 考察总部
在连锁总部参观时,不能将全部注意力放在看总部地址是否位于中心地段、办公室面积大小、豪华程度等,而应该重点了解加盟的产品是否有前景,性价比如何,是否具有实用性、独特性和竞争力,能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得一席之地。如果产品是过时或市场已淘汰的,不具备实用性和竞争力,那就不能加盟。另外,2007 年 5 月起实施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至二十三条及 2012 年 4 月起实施的《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构建起了连锁总部的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将连锁总部的基本情况、特许经营资源的基本情况、特许经营费用的基本情况、提供的产品服务设备价格及条件情况、连锁总部持续服务情况、连锁总部指导及监督方式、网点投资预算情况、境内加盟商发展情况、近两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摘要、近五年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特许经营合同文本等 12 个方面作为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连锁总部应当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 30 日,以书面形式向加盟商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信息披露制度是国家对作为弱势一方的加盟商的保护,有信息披露制度的支持,创业者在总部考察时,可要求总部按国家规定披露信息,如果总部搪塞、推脱,说明这个连锁总部是不可靠的,不可加盟。
(2) 考察直营店
正常来说,连锁总部会提前做好种种准备,安排创业者参观当地的直营店。为了能看到直营店真实的经营状况,建议创业者在总部安排的时间内自己去考察,这样才能看到真实的客流量、销售业绩与门店的管理水平。如果特许总部没有两家以上的直营店,那它开展加盟就不合法。如果加盟商突击检察看到的直营店生意惨淡,门店管理水平落后,这个加盟项目投资失败的风险极大。
(3) 考察已开业的加盟店
连锁总部会倾尽全力打造直营店,将其作为榜样,而总部投入直营店的资源与加盟商能投入加盟店的资源不是一个量级的,所以直营店生意红火并不意味着加盟店也能一样财源广进。连锁总部给加盟店的持续支持决定了加盟店的成败,所以加盟前,创业者不能怕麻烦,对自己有兴趣的加盟项目,一定要多跑几家已开业的加盟店铺,了解这些加盟店真实的经营状况,甚至可以隐藏身份去加盟店工作一段时间,切身体会加盟店的运营和总部能给什么样的支持。如果发现总部对现有的加盟店支持力度很弱,合同上承诺的都不能兑现,这样的加盟项目不建议投资。
2. 合同签订前,做好背景调查工作
加盟创业是否能成功,取决于连锁总部的特许经营资源是否可靠,必须对连锁总部是否有合法资质及特许经营资源进行考察与核实。连锁总部可以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网站进行初步了解。比如,创业者可以在商务部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http:///)查询连锁总部的备案信息,查询连锁总部的基本备案信息、法定代表人、营业场所、联系方式、特许经营资源以及在中国境内的加盟门店的数量及分布情况;如连锁总部表明拥有已注册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创业者可以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http:///)查询商标注 册 情况,通 过登录 专利局网站(http:///)查询专利授权情况。创业者如想进一步了解连锁总部曾经是否与加盟商有法律纠纷,可通过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搜索连锁总部与其他加盟商之间存有的裁判信息,以全面、深入地了解连锁总部的实际情况。
3. 权益受损时,及时维护合法权利
在履行特许经营合同期间,如果加盟商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加盟商应积极与连锁总部进行沟通,充分利用加盟合同的约定以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冷静期条款、合同无效条款等主张权益,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生争议,加盟商还可以考虑通过多种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加盟商可以通过与连锁总部协商、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以及通过网络媒体途径维权等方式解决争议。当双方争议无法和解而准备起诉时,建议加盟商咨询专业律师进行案件情况的综合分析,以便确定最佳的维权方案。在起诉之前,加盟商应做好证据固定工作,对于连锁总部的违法、违规、违反合同的行为,以录音、录像、短信、微信等形式进行保存,以便更好的维权。
最后还是提醒大家对于没有经验的创业者来说一定要慎之又慎,多了解、多考察、多对比、多思考,不要单方面相信加盟公司所说,一定要自己思考查证这样才能做出最正确的判断。创业加盟都是有风险的,风险伴随着收益,不要被幻想蒙蔽了双眼,也不要因为有风险就放弃了自己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