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23年优秀大学生
创业项目开始申报啦
一、申报对象
项目申报人应为在原州区境内创业的高校在校学生和毕业5年内大学生(2018年6月30日以后毕业的大学生)实施的创业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参评项目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已依法在我区登记注册;
(二)无违纪违法行为记录;
(三)市级(含市级)以上参评项目至少带动1人(含一人)以上就业(创业项目申报者本人除外,需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县(区)级项目不作带动就业要求;
(四)参评项目具有较大的市场发展潜力或潜在的社会效益,科技含量较高,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产业政策;
(五)已获得过前两届优秀创业项目奖励的不再参评。
三、申报材料
(一)2023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二)项目概要及商业计划书;
(三)2023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评选申请材料明细(见附件2)。
附件1
2023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表
(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申报表)
附件2
2023年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评选
申请材料明细
1.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个人信用报告;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及缴纳社会保险材料;
3.申报项目商业计划书;
4.企业2022年度财务报表(个体工商户须填报2022年度现金流量表);
5.独立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等相关文件、资料。
四、申报程序
(一)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经初审符合参评条件的,由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固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
(二)固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要求进行复审核查后,于7月31日前择优报送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
五、奖励及政策支持
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奖励,按级别分别颁发“自治区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xx×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xx×县(市、区)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奖牌,并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其中,自治区级奖励10万元,地市级奖励7万元,县(区)级奖励2万元。
对获得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奖励的企业,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可提供不高于最高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为3年,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优先入驻当地创业孵化园区,对获得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负责人优先推荐入选所属地创业志愿服务专家团,参加自治区创业典型进高校宣讲等活动。
六、申报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大学生请务必于2023年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原州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