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高校大学生创业者李军(化名)曾在身边看到过“毕业即散伙”的例子:在公司隔壁,一位同城“985”高校学生创业者带着团队打拼了3年,从创业孵化器搬到了光谷大厦,公司已有了10余名员工。临近毕业时,创始人接到了一家世界百强企业的年薪60万元的邀请,决定离开公司。主心骨一走,公司不到一个月就解散了。隔壁办公室到现在还堆着他们未拿走的杂物。记者采访多位创业导师时,他们都近乎一致地认为,“创业大学生毕业散伙的现象极为普遍。这些诞生于象牙塔里的学生创业团队,在‘大鱼吃小鱼’的市场竞争中难以扎根成长,历经挣扎,毕业季反倒成为压垮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中国青年报8月2日)
大学生创业团队“毕业即散伙”,给人的感觉,有点“悲凉”,大家更希望看到一个圆满的大结局。而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毕业即散伙”,并非大学生创业团队的失败,在大学期间创业,对学生也是一种锻炼,通过锻炼,提高了综合素养与竞争能力,在毕业时获得一份不错的工作,这从人才培养角度来说,其实是成功的。也许,如果没有创业的经历,创始人就难以获得一家世界百强企业的60万元年薪的职位。
我国教育部门要求高校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进行这一教育的目的,不应是追求在大学毕业时有多少学生选择创业,而应该是通过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包括在校大学生创业,要看重这对学生能力的培养,而非是否最终获得创业的成功。追求大学毕业生创业率的创新与创业教育,不但过于功利,也容易导致大学生创业“失败”,麦可思研究院联合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7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毕业半年后自主创业的2013届本科生中,有46.2%的人3年后还在继续自主创业;毕业半年后自主创业的2013届高职高专毕业生中,有46.8%的人3年后还在继续自主创业,甚至有数据指出,即使在浙江等创业环境较好的省份,大学生创业成功率也只有5%左右。
在校大学生组成创业团队,开展创业实践,如果能“修成正果”,实现从校园到社会的跨越,这固然很好。但是,高校和社会都要意识到,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创业实践是创新教育的手段途径之一,通过创业过程让学生了解社会,培养领导能力、管理能力、协作与沟通能力、抗挫能力等等,这和大学生做科研一样,不是追求科研成果,而是体验科研过程。
芬兰的韦斯屈莱大学(JAMK )在芬兰应用型大学排名第一。学校里有一个学院,为鼓励学生创业,完全颠覆原有的教授教学、学生课堂参与的模式,而是实行学生边学边干,教授只当学生“教练”指导的新方式。学院让学生在大学四年求学过程中参与到公司创业之中,要求学生组成20人的公司,成立董事会,定期召开各种会议,教练在一边观察;学生在四年求学期间,每学年读老师布置的20本书,并结合自己的创业实践写读书写得,由老师评分;学生在四年期间,至少要从事15个左右项目的创业活动,自己寻找项目、进行经营管理,从中挣钱。学生毕业的要求是,赚足足够的钱,让20名同学环游世界,达不到这一目标,就不能毕业。通过四年的“创业训练”,不少学生毕业后选择创业,还有的毕业生则直接被企业录用为中层管理者。
当前,我国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更看重“创业”的结果,以毕业时,或毕业后半年的创业率,来评价创新创业教育的效果,而忽视了“创业的教育”。学生在求学期间组成一个创业团队,在毕业时,是继续创业,还是找工作就业,不宜简单地判断是成功还是失败。认为继续创业就是成功,找工作就是失败,这是很功利而短视的。大学生创业的时间,不应该局限在大学毕业时,而应该由学生根据自己的能力、家庭情况、职业发展规划自主选择,工作多年之后积累经验“水到渠成”再创业,比强扭的“急吼吼”创业更理性、成熟。事实上,虽然高校都很重视毕业生自主创业率,但总体看来,毕业生自主创业率并不高,麦可思的调查显示,2017届大学毕业生半年后自主创业的比例为2.9%,其中,高职高专毕业生半年后自主创业的比例为3.8%,本科毕业生的比例为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