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 事 指 南
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大学生创业补贴办事指南
二、申请条件
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在我市从事服务基层项目期间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在蓉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
在我市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市、区(市)县建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和在我市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以及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创办的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 “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可以申领创业补贴。
大学生可同时申报创业项目补贴和创业实体补贴,但每人只能申报并享受一次,其中创业项目不得超过10个,创业实体只能为1个。
三、申请材料
(一)领办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
(二)开办网站的,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证明材料。
(三)身份证复印件单独复印一张。
(四)社保一卡通(存折)复印件,复印时需将本人身份证同社保一卡通一同复印在一张A4纸上,此复印件需要两份。
(五)创业实体概述(A4纸打印版)。
(六)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七)租房协议。
(八)创业者承诺书。
四、流程及办理时限
(一)业务受理
窗口受理线上线下申报申请,收取资料,并检查资料完整性。
(二)业务初审
对窗口受理的线上线下申报申请进行初审:(1)创业实体是否真实且正常经营;(2)“承诺书”要有单位公章或法人章;(3)经营流水要对应申领补贴人员的个人账户。
(三)业务复审
对初审通过资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复审,对复审通过的申报单位汇总并生成发放计划后提交财务。
(四)公示
财务室对审核通过的数据在金堂县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进入拨付环节。
(五)拨付
对公示无异议的,财务室通过系统把发放人员名单推送银行系统,由银行直接拨付到申报人员银行账户。
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五、办理时间以及地点
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地址:金堂县赵镇十里大道二段89号金堂县人社局5-8室;
线上通过成都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申报。
六、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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